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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筠:无心插柳柳成荫

中国慈善家 · 2021-02-09

吾道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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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九旬的资中筠。摄影/MORE x JOLI studio


最初得知《中国慈善家》杂志要给我颁发“终身成就奖”,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是感到受之有愧。这不是自谦,而是实情。因为在这个领域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我两方面贡献都很少,一直是坐而论道。若论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先行者,也不是我。只是刚好在我国社会转型期,慈善公益的理念开始复苏时,出了一本《散财之道》,介绍美国的现代公益基金会,引起了有志之士的注意。后来此书一再增订重版,越来越厚,题目也随着这个领域的新发展和我自己认识的深化有所更新,最近一版题为《财富的责任与资本主义的演变》。

原来我从事这方面研究只是想帮助国人跳出对华盛顿和华尔街的聚焦来观察美国,对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的美国有全面的了解。没想到这么厚的书居然有许多学术圈以外的读者,还从中得到启发,主动跟我交流,从此使我踏入了这个领域,一发不可收拾,结识了各个行业、各个年龄段的、关心民瘼、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大大拓宽了我自己的熟人圈,增加了对我国国情的了解,也对民间组织和公益事业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发现我的“坐而论道”与许多仁人志士的“起而行”可以互补,相得益彰。

另外,接触到公益事业的圈子,特别是一些有理想有情怀的青年人,常常使我摆脱一些悲观情绪,看到对社会的希望,个人晚年的人生有乐趣、有意义。现在又蒙诸位同道对我微薄的工作给予肯定,给予奖励,使我受到很大鼓舞,感到吾道不孤。

称作“终身成就”,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事实上,我也精力日衰,来日无多,这个领域国内外发展日新月异,新事物层出不穷,我难以继续追踪,所以一再表示寄希望于来者。现在不少新的资料介绍和新的研究正在出现,使我感到欣慰。再次对《中国慈善家》和诸位同仁表示深深的感谢。

应《中国慈善家》之约,在此谈谈我个人研究公益慈善的过程

国际研究的“衍生品”


我的专业领域属于国际研究,着重在美国研究。进入公益慈善领域,而且越来越深入,竟然被我国公益界视为同道,纯属偶然,应了俗语:无心插柳柳成荫。

回顾三十年的来路,我进入这一领域有两个切入口。其一,是中美文化关系史的研究。最初见到几篇美国人写的关于洛克菲勒基金会在中国的工作,特别是玛丽·布洛克所著《美国的移植(An American Transplant)》Ⅱ详述创办协和医院的历史,吸引了我的注意。刚巧我在1991年至1992年有机会到美国华盛顿“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做一学年研究员,“中心”的东亚部主任就是布洛克女士,她向我介绍了洛克菲勒基金会档案馆,并帮助我得到该馆的临时资助,到那里待了两个星期查档案。馆址在纽约州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由洛氏家族的一栋别墅改造而成。

我以为与中国有关的档案不会太多,不料管理员拿给我的目录就有厚厚一大摞,一排排书架望过去不知有多少匣、多少卷宗,还有几十年的年鉴,工作报告,几乎每卷都有涉及中国的内容。我在吃惊之余,产生了浓厚的好奇。但是两个星期,实际工作是十天,一天八小时,实在时间太短,只能按目录生吞活剥,尽量复印,有多少算多少,待以后慢慢披阅,我称之为“反刍”,这是我在国外查资料不得已而经常使用的方法。


好在管理人员十分热情,而且业务熟悉,对我全力帮助。也许因为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从大陆去的中国人到过那里,更少人像我这样兴趣浓厚,我成为特别受欢迎的人,受到额外的照顾。最后馆长特批,复印费、寄运费全免。后来写书时需要的图片,档案馆也应我要求免费复印寄来。这是我第一次领略了公益基金会的慷慨。

仔细阅读那些材料,发现20世纪上半叶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处处都有洛氏基金会的身影,协和医学院固然是其得意杰作,但远不止此,几乎所有私立大学,包括部分教会学校、很多学科从无到有的创立、第一代科学院院士的关键研究,都得到过它的资助。抗日战争时期,它不离不弃,其驻华办公处搬到内地与中国人民共甘苦。更重要的是,它在确定工作重点和项目时,都有一定的思想理念,并结合中国的国情,给予同情的理解。这些都使我大开眼界,这是怎样一批人,其原动力何在?引起我深入探讨的欲望。第一项成果就是《洛克菲勒基金会与中国》一篇长文,于1996年1月发表于《美国研究》。

我进入慈善公益研究的第二个切入口,是对美国20世纪发展道路的研究。

在20世纪即将结束之际,世纪回顾成风。我和已故老伴陈乐民决心也在我们的专业领域做一回顾,共同主编了《冷眼向洋》一书。我负责写美国部分,后来单独出版,即《二十世纪的美国》,总的意图是要研究美国在工业化迅猛发展中如何克服种种矛盾,成就20世纪的繁荣富强。主要是如何在文明社会的两大基本诉求——发展和平等——之间取得平衡。基于从洛氏基金会得到的启发,我认为研究美国必须跳出传统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视角,而深入探索其思想根源、社会文化。从这一视角观察,现代公益事业及其所代表的思想理念与美国公民社会的关系凸显出来,实际上是美国资本主义实现这两方面的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后,我每有机会短期访问美国,就设法收集基金会的材料。1997年应邀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出发前在某一场合巧遇福特基金会当时驻华办公室主任,向他谈起我研究基金会的设想,他十分感兴趣,主动提供少量资助,使我得以会后在美延长一个月,专门收集基金会的材料。

福特在纽约的总部对我提供了很多帮助。这一个月中,我到位于纽约的“基金会中心”和“基金会图书馆”查阅资料,走访、约谈了东西海岸不同性质的十几家基金会,与一些重要的公益专家晤谈,充分利用福特基金会档案馆,并重访了洛氏基金会档案馆,复印了大量文件。此外还在福特基金会帮助下,采购了大量有关图书。这次的收获极为丰富,可以不谦虚地说,有些历史材料在中国是我独家最新发现,迄今为止还鲜为人知。一个月的时间有限,我还是采取“反刍”的方法,先生吞活剥,再细嚼慢咽。

《冷眼向洋》一书刚好在世纪之交2000年出版,我撰写的《二十世纪的美国》部分为现代公益基金会专设一章。但是一章的篇幅绝容不下手头丰富的资料,同时自己又有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于是决心写一本书。在撰写过程中,2001年又有机会应凯特琳基金会之邀,到他们位于俄亥俄州代顿市的总部做访问学者,继东西两岸之后,得以考察中东部独特的历史发展,并就近考察与福特和洛氏不同类型的基金会,《散财之道》一书就在此基础上写成,于2003年出版。


从《散财之道》到《资本主义演变》


从2003年至2019年,此书共出了五版,二易其名。除最后的重版外,每版都有所增订,越来越厚,书名的改变也代表了这一领域的新发展和我对这个问题认识的深化。

初版名《散财之道》是因为我有感于充斥坊间宣扬敛财之道的书籍,同时也受到卡耐基《财富的福音》一文的启发——有效地花钱比赚钱更难;敛财有道,散财更需要有道。人生在世,除了努力赚钱为自己和家人争取舒适的生活外,还有另外一种追求和活法,就是为不如自己幸运的人群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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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2日,北京,理想国文化沙龙的第一场论坛——“想象下一个十年”举行。资中筠与易中天谈论《科技与市场,对人类的祸与福》。图/视觉中国


但是我写此书的初衷还是提供一个与众不同的了解美国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角度,并无意在中国提倡公益事业。根据我当时的孤陋寡闻,以为那是很遥远的事,因为直到不久前的主流意识形态还是否定民间“慈善”行为的,称之为富人的“伪善”“资本家麻痹工人斗志的阴谋”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已逐步获得合法地位,但保护私有财产的“物权法”还在痛苦的难产过程中。有一部80年代出台的《社团管理条例》,其精神主要是防范民间社团的负面影响,强调加强监管。但是《散财之道》一经出版,获得的关注和反响大出我意料,书评和报刊介绍比我其他学术著作多出许多。随后,采访和讲座的邀请不断。以此为契机,我结识了遍布各界的公益事业先驱,如商玉笙、黄浩明、《公益时报》的一批创办者、企业界人士,以及少数扶贫办、民政部的官员,等等。

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进一步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型有了长足的进展,在供求双方都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公益活动和观念以前所未有速度迅猛成长,令人鼓舞的现象和动人的故事层出不穷。当然在可以称作“野蛮成长”的阶段也出现一些丑闻,影响了公众的看法。记得我第一次到银行向一家公益基金会捐款,业务员一看是XX基金会,好心地问我,你确定了解这个组织吗?意思是提醒我不要上当受骗。还有人创办“非营利组织”到有关部门注册,接待人员闻所未闻,问他:连营利都不营利,你要组织干什么?足见当时一般中国人对这一事物有多陌生。

但是这一阶段很快过去,不出几年,各种活动和组织就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不过在一段时间内,人们还常常把公益基金会与投资性质的基金会混淆起来,我与外行人谈起时常常需要声明:此基金非彼基金。

这一领域先行者之一阿拉善协会的成立时,我从《公益时报》的报道中得知会上有人向与会者发送《散财之道》一书,令我惊讶而有成就感。我从来不指望自己著作会有现时的效应,这本书竟是例外。

政府的态度也随之有所改变,逐步从防范到基本肯定,再到鼓励,使公益事业的环境得到改善。如俗语称“给点阳光就灿烂”,短短几年内民间公益基金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官办基金会也积极活动,向现代化转型。2006年《散财之道》再版时,加了《他山之玉》一章,介绍到那时为止我所了解的中国公益情况,改名为《财富的归宿》,意指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是财富理想的轨迹。2011年的修订版仍沿用此名。

此后,我本人从被动到主动卷入越来越深,加入了乐平公益基金会,自己从单纯的宏观研究进入了微观的具体工作。

实际上,最近几十年来,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出现,国际上的公益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理论到实践都有新的探索,而且不止在美国,还包括欧、亚一些国家如英国、意大利、印度等。2014年,我随乐平基金会组团到美国得州奥斯丁参加SVPI会议Ⅲ。参会者除美国以外还有来自各大洲的多国人士。会后我们考察了美国东西海岸的不同类型新公益组织,与有关人士座谈。那是一次紧张的学习之旅,对我这个84岁的老人确是挑战。不过收获甚丰,有发现新大陆之感。而且再次体会到,远离华盛顿是非之地,有另一个美国,另一批人在自觉、自主地尝试和创造改善社会的模式。回国后继续收集材料,拜互联网之赐,比以前效率提高许多。

2015年此书再次重版,增加了六章内容,主要是关于“新公益”和中国公益事业的新发展,书名改为《财富的责任和资本主义演变》。可以想见,这部书越来越厚。在阅读习惯日益电子化的今天,我担心很少人有耐心去捧读这样一本枯燥的厚书。不意2019年出版社又续约重印,说明还有不少读者。

我边学习边思考,有关作品与我国的公益事业同命运、共成长,而且在这个圈子中总是看到人性的亮点和社会的希望,这是我的幸运。

以上是我进入公益领域的经过和心路历程。


几点心得与思考


近年来国内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知有长足的进展,例如“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已成老生常谈,把慈善事业视为均贫富的手段的看法也已不占主流。本人过去的作品以及最近《新公益与社会改良》Ⅳ一文中的论述不再重复,现仅就当前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略作补充:第一个问题是,公益慈善究竟有多大必要性,能起多大作用?

没有人否定“做好事”的行为。但是在深入讨论中,这种质疑还是会一再出现。有人认为只要有一个健全的市场,一切皆可由市场调节,公益只是点缀;另一些人认为扶贫济困,乃至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等是政府的责任,只要政府尽责,私人慈善只是敲边鼓,杯水车薪起不了大作用。归结起来,就是政府、市场、公益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和消长。

毋庸置疑,充分自由的市场可以创造巨大的财富,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的生活;同时与之俱来的财富集中和两极分化,造成的机会的不平等,单靠市场调节无法解决,这已为历史实践所证实。在自由最充分、最发达的国家,市场也远非理想的完美。还有本来无法由市场调节的刚性需求,如教育、医疗、不能靠票房支撑的艺术等等。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形色色的思潮、理论、政策都是为修补这一缺失(成败姑且不论)。公益慈善作为一种自发的社会实践,是修补手段之一,其生命力就证明其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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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筠。摄影/MORE x JOLI studio


关于政府与民间公益的关系,视不同的国情和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而异。为什么这种独创的现代公益模式在20世纪的美国发扬光大?首先,美国资本主义两极分化的尖锐化比欧洲晚了半个世纪,美国当时是小政府大市场,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也相对滞后。19至20世纪之交蓬勃兴起的首批大富豪有机会吸收欧洲的经验教训——因矛盾尖锐化而引起革命和社会主义思潮——较早“觉悟”到自己高处不胜寒。同时不可否认,他们自认是社会的主人,以缓解矛盾促进改革为己任,利人又利己。他们创立的现代公益基金会先于政府主导的福利政策,所以形成了20世纪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但是经过30年代大萧条、“二战”,到战后,美国政府日益扩大,其作用也日益突出。自罗斯福“新政”,特别是60年代以后,社会保障的主要职责已在政府,民间力量再强大也不可能取而代之。但政府福利永远不可能覆盖不断增长的、五花八门的全社会需求,民间公益仍然有其不可或缺的作用。

欧洲国家则较早出现政府主导的福利政策,相对说来,公益组织作用占分量较小,但也因不同的国家而异,无论大小轻重,个人出于善良本性的捐赠意愿和公益基金会都存在,特别是在文化教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社会民主主义传统的国家,政府对社会保障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得失利弊难以一概而论。高福利当然受弱势群体欢迎,但是归根结底,政府的财政是依靠税收的。高福利必然高税收,如果在累进税制下,对高收入人群收税过高,对于贡献较大的一部分工薪阶层就不公平,同时也使资本流向他国。民主国家的政客需要讨好选民,已经居高不下的福利政策,要作调整必然举步维艰。这是西方福利国家普遍遇到的困境。

至于中国,历史情况姑存不论。自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一个成熟而健康的市场尚在建设过程中,整个社会的转型仍需时日,而两极分化却迅速加剧。许多尖锐的社会矛盾显然难以靠自身尚未成熟的市场调节来解决。扶贫、救灾、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等,原则上以政府为主,但是实际上远不足以满足巨大的需求。实际国情是在大城市流光溢彩的地区之外,还存在大面积的低收入和超低收入的人群,以及难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医疗问题仍然严重。在此情况下,方兴未艾的民间公益事业正好填补多种空白。简而言之,在中国当前情况下,民间公益正好有其独特的、政府和市场都不能代替的作用。至于当前社会的不合理现象,例如福利分配制度的官本位,如秦晖教授称之为“倒福利”(级别和收入越高的人享受福利保障越多),已经稀缺的医疗资源制度化地严重分配不均。又如有些自命生产处于前沿、造就进入国际排行榜富豪的大企业,其经营方式却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残酷、野蛮的血汗制。这些都属于另一范畴的深层次的改革问题,非本文所能涵盖。

第二个常见的问题,是伦理道德。这个问题涉及自愿与责任,动机与效果。

做公益必须自愿,只能“募捐”,不能“逼捐”,这是常理。极而言之,一个亿万富翁坚持当守财奴,也是他的自由。但另一方面,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公民的社会责任有些有法律规定(例如纳税),有些则是公认的道义责任。所以事实上,方今之世,大企业或高收入者鲜有完全不做公益捐赠的,行有余力则主动寻找回馈社会的途径,逐渐成为风气,中国也不例外。

但是在我国,一部分公众有追问动机的偏好,对名人、明星尤其如此,以致于形成有些明星只敢匿名捐赠的不正常现象。我一向反对动辄以小人之心度人。公益捐赠是善举,但也不是需要歌颂的英雄行为;人无完人,不能要求公益捐赠者都是道德模范,或完全“大公无私”。只要不是诈捐,实际效果是积极的,都应该欢迎。主要衡量的标准应是效果。例如前些年某著名企业家到处高调散发“红包”,成为笑柄。问题不在于其哗众取宠的作风,而是这种做法客观上起不到公益的效果。同一个人,在汶川地震之时,第一时间开着本厂的铲车到达尚未脱离危险的灾区,就值得赞扬,因为满足了当时的急需。总之,原则是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在此前提下,个人动机如何,不必深究。

关于慈善公益的伦理道德问题,还涉及如何对待来自“不义之财”的善款。

首先需界定“不义之财”的边界。历史地看,资本积累之初往往难以通过严格的道德拷问,尔诈我虞、恃强凌弱等属于“正当”或不正当竞争手段难以深究,这可能就属于所谓资本的“原罪”。上一节提到的血汗制企业,理所当然地在公众舆论中受到恶评,但也不必剥夺其进行公益捐赠的权利。只是二者不能相抵消。

另一种是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或公认不道德的行业,例如开赌场或妓院聚集的财富。这些行业在我国内陆原则上不合法(尽管实际存在),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是合法的,在我国澳门,赌场(委婉提法是“博彩业”)甚至是经济支柱。不论如何,普遍的道德标准都不承认这种行业属于善道。如何对待出自此类财富的捐赠,只有由接受方自行决定。《散财之道》书中曾提到一个事例:美国有一位赌场老板资助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院设立一个长期项目,专门培养新独立国家的外交官。负责此项目的系主任每年都要会见一次这位老板,商议捐赠款项。他痛恨赌博,每次需要会见前都心理纠结,很不情愿,但想到这的确是好事,对受援国效果显著,最终还是压制自己的厌恶情绪,与之进行必要的会晤。

另一例子出自另一名牌大学。一位富商捐赠一所该校正需要的教学楼,条件是以他的名字命名。这本是常事,美国大学布满了以捐赠者命名的建筑。但是这位捐赠者是恶名昭著的种族主义者,公开发表过种族歧视的观点,与大学的价值观相违背,校园如出现这个名字的大楼,师生都会引以为耻。校领导考虑的结果是,与捐赠人协商,可以接受捐赠,但他的名字不出现,此人竟然同意了,于是问题解决。此事也不一定说明此人大度无私心。因为如果他因不署名而撤回捐赠,肯定名誉损失更大。于他个人而言,这一决定也是出于得失利弊的考虑。以上例子说明在道德问题上可以妥协的边界,不必采取“不饮盗泉”的决绝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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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7日晚间,著名学者资中筠在天津大剧院小剧场优雅开讲,讲述她对文化、艺术、音乐的个人体验,并进行了钢琴演奏。图/CNSPHOTO


必须说明,以上例子都是民对民,取决于授受双方自主的决定。如果牵涉到政府,性质就不同。首先政府对民企或个人可以依法收税,但不论以何种名义利用公权力强迫捐献,就是勒索,属于侵权。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例如重大灾情时,捐赠者向政府部门捐款,必须自愿,而不能作为权钱交易的条件。实际上此类情况经常发生,应作为变相的腐败,不是正当的慈善公益之道。但是私人的力量与政府相比毕竟有限,所以私人可以倡导某项事业,带头示范,推动政府列入其工作规划。例如早期卡耐基捐献大批公共图书馆,采取“匹配资金”模式,以当地政府负担一部分资金为条件,取得了开风气之先的良好效果。从此公共图书馆成为美国全国各地市、区、县等地方建设必不可少的项目。

至于贩毒以及其他犯罪集团或个人以慈善捐赠为洗钱的手段,则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是正当的公益组织应加以警惕,坚决避免的。

当前常见的另一个问题,是对可营利的新公益模式的疑虑。

公益事业同时可以营利,是全新的概念。人们最容易想到的是如何避免道德风险,或挂羊头卖狗肉。另一方面的问题是,一般正当营业的企业都服务于特定消费人群,都对社会有益,为什么不能算“社会企业”,如何与另类的“社会企业”或“共益企业”相区分?

关于“新公益”的特点和来龙去脉,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财富的责任》一书及其他有关文章已有较详尽的论述,现再着重补充几点:

首先,社会企业虽然可以接受无偿捐赠,但迄今为止,除极个别情况外,此类企业本身不享受免税待遇,这就杜绝了以公益为名,骗取税收优惠的弊病。投资者都已了解其宗旨——不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所以是完全出于自愿。

其次,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算“社会企业”或“共益企业”。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有了一套业内大致认可的标准和权威的认证机构——B-Lab。这个机构发源于美国,目前其他一些国家,包括中国,也已开始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修订标准,建立认证机构,尚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得到普遍的承认。另外,美国已经有一半以上的州专为此类企业通过了新的公司法,以别于传统的企业。

尽管如此,鉴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和人性的弱点,这一新的模式的成败还要经受长期考验,其中不乏道德风险。例如2019年百家跨国大企业签署宣言,提出公司服务对象为“利益攸关者”,其中就包括企业员工。那么在当前疫情期间,那些签署宣言的企业,如何对待面临解雇而失业的员工,如何在投资者利益和员工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就是一大考验。由于本人专业研究美国,多举美国的情况和事例,实际上现在许多国家在这一领域都有创新,各有千秋,值得关注和借鉴之处甚多。欣见我国中青年学者这方面的研究正在兴起,这方面的介绍日益增多。当然中国有独特的国情,当代中国经过一段曲折的道路,公益事业虽然发展很快,但总体上还处于早期阶段。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任何领域都免不了有弊病、腐败,乃至丑闻。公益领域也不例外,但正由于受政府和公众两方面的监督较严,使其运作比较透明,有问题较易暴露,或得到纠正,或淘汰出局,所以相对说来这一领域造成负面影响较少,而在创新方面走在前沿。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公益组织、公益观念,客观上也是一条通向公民社会的途径,一方面培养现代公民意识(不同于臣民、顺民、刁民、暴民),一方面无形中对现代化管理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有所推动。类似“资本向善”“科技向善”“财富向善”等口号都代表一种良知的诉求。世事多变,在社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大变动时,有足够的向善的组织做依托,比一盘散沙更能避免恶性动乱。这也可算是个人的善良愿望。


Ⅰ “公益”与“慈善”有重叠的含义,也有不同的外延,本文为方便计合并叙述。

Ⅱ 此书2011年修订版题为Oil Prince,中译本《油王》,商务印书馆出版

Ⅲ SVP(Social Venture Partnership, 试译为“社会风投伙伴”)是新公益发展中的一种模式,已经在多国建立,并有了国际组织即SVPI

Ⅳ 见本刊2020年第五期

文/资中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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