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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幼女者道歉声明背后
岳仲金犯猥亵儿童罪,但已过追诉时效。

中国慈善家 · 2023-05-25

  5月17日,《中国新闻》报在A13版刊登了一则道歉声明,致歉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员工岳仲金。“本人现按照生效的民事判决要求,就猥亵幼年李小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向李小冉道歉。”声明中说。

  猥亵幼女?道歉?猥亵幼童道歉就了结了吗?

  《中国新闻》报刊登的由法院依法代拟、并经过受害人及家属认可后的道歉声明。

  《中国慈善家》通过采访有关当事人,回答这则启事引发的种种疑问。

他是父亲的同事和朋友

  李小冉(化名)的父亲李辉告诉《中国慈善家》,2015年,本科毕业的李小冉收到英国三所大学的录取通知,计划出国读研。

  正当李辉为女儿感到骄傲时,父女俩就未来人生规划发生了激烈争执,女儿突然情绪失控,“你们知道我有多痛苦吗?!我小时候遭受过性侵,不是猥亵,是性侵!我每一天都在煎熬,等着去死!”

  李辉只觉五雷轰顶。等他冷静下来,追问“那个畜生是谁”,小冉却闭口不提。

  李辉和妻子开始仔细回忆过去的种种蛛丝马迹,才意识到,小冉从小学开始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与父母交流,也不交朋友。当时他们没有和孩子进行深度沟通,没有真正了解症结所在。

  直到后来,父母在小冉的日记中才发现她曾经多次流露出自杀倾向。

  事实上,小冉在准备出国留学时已经出现比较严重的抑郁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小冉到医院就医,在北京多家医院均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或重度抑郁状态,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医生还表示,小冉的精神状况不适合出国求学;而对于童年被性侵的问题,医生建议父母不要过于强势逼问,耐心等待小冉自己说出来。

  直到两年后,2017年5月,小冉终于对父母说出了加害人的名字:岳仲金。

  公开资料显示,岳仲金于1967年1月出生,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工作,是李辉的同事、多年好友。

  随后,李辉找到岳仲金当面对质并取证,岳仲金承认在李小冉幼年时摸过其下体。

  而据李小冉本人的讲述,岳仲金的犯罪行为不仅是猥亵,还有性侵、强奸行为。他的侵害从李小冉5岁开始,一直持续到她12岁。

  岳仲金在视频中表示,对李小冉实施性侵时间为小冉上初中以前。

“必须让他身败名裂”

  2017年11月,李小冉主动向家人提出要去公安机关报案,一家人带着录音录像等证据来到公安机关,河北省冀中公安局渤海分局随即决定立案侦查。

  2018年3月,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将岳仲金刑拘,37天后取保释放。岳仲金一直否认曾对李小冉有强奸行为,因而在2019年1月19日,任丘市检察院对岳仲金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甘心的李辉夫妇重新聘请了律师,向沧州市检察院申诉。2019年9月10日,沧州市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维持任丘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决定书中说,因为岳仲金在录音、供述中均未明确承认强奸过李小冉,岳仲金涉嫌猥亵儿童罪,但已过追诉时效。

  “刑事追诉确实走不通了,不要再花钱请律师刑事申诉,看看民事诉讼吧,但是这也会非常非常难。”一位检察官告诉李辉。他建议李辉放弃刑事追诉,转而寻求通过民事诉讼来获得补偿性司法正义的可能。

  现行《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小冉主动说出加害人时,已经年满24周岁,意味着即使在民事部分,按照正常程序也已过了诉讼时效。

  2019年年底,小冉被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三位不同专家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且处于重度发作期”,同时被鉴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而正是这个诊断证明和司法鉴定结果,为案件迎来转机。

  《中国慈善家》获得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本案侵权事实虽发生在2004年之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不过,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国内尚未有类似未成年遭受性侵害,因心理创伤过大而无力主张权利以至超过诉讼时效还能进入民事司法程序的先例。

  “必须让犯罪分子身败名裂。”李辉抱着坚定的信念,在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民事诉讼。他告诉记者,之所以不畏艰难坚持走诉讼程序,就是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岳仲金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他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猥亵儿童罪,根据其“恶劣情节”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刑罚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追诉时效仅5年。岳仲金因此逃过了牢狱之灾。

  但在民事部分,法院判决岳仲金向小冉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

  由此,就有了刊登在《中国新闻》上的道歉声明。

  李小冉的代理律师万淼焱表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已过刑事追诉时效,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补偿性司法正义,以及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公开道歉,据她所知可能是国内首例。

  李辉告诉《中国慈善家》,岳仲金一直拒绝赔礼道歉。于是,执行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代为起草了《道歉声明》,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后,在权威媒体上刊登。在法院冻结岳仲金相关财产的情况下,岳仲金被迫支付了刊登声明的费用。

  5月24日,记者多次拨打岳仲金及辩护律师周密电话,未获回应。此前,岳仲金曾强调自己是“媒体审案”的牺牲者,并指责法院“没有担当”“屈服于媒体压力”。

追诉期争议

  据最高检今年3月的通报,近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年均上升3.6%。其中,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3.1万人,此类犯罪已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的犯罪。

  中国现行《刑法》规定,对猥亵罪一般情节的刑期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有“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聚众或者在公共场合猥亵他人的”可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5年。

  在现实中,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猥亵、性侵行为常常在成年后才被提出,大部分已过了5年追诉期,这让很多猥亵者躲过了惩罚。

  一些法律专家呼吁,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角度出发,应修改《刑法》的相关内容,为对未成年人实施人身伤害类的犯罪,实行终生追诉制度。

  “对刑事案件设置追诉期的初衷是,促使被害人尽快报案,这样司法机关就能在第一时间内办理案件,对固定证据有利。”一名不具名法学专家告诉《中国慈善家》,但司法实践证明,性侵幼童案件中,由于受到受害人心智年龄、隐私问题限制,5年追诉期的存在让法律不能达到有效震慑犯罪的目的。尤其是一些年龄偏小的未成年人,往往缺乏对身体的认知和基本的法律常识,及时报案并不现实。

  据了解,延迟或废除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时效是国际上立法的趋势。

  2011年,韩国由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熔炉》上映后获得极高的关注。电影讲述了被侵害女童的绝望、无助、恐惧以及永远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而对两名性侵幼童的教师已过追诉期。电影上影37天后,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压倒性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炉法”,提高了性侵儿童的量刑力度,并且废除追诉期。

  目前,美国已有多个州修法取消儿童性侵害犯罪的追诉时效;在瑞士,经过2008年的全民公投,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一生的痛

  在李小冉的父母看来,与小冉受到的伤害相比,对岳仲金的惩罚还远远不够。

  李辉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关于给予岳仲金行政留用察看处分的决定”的文件显示,岳仲金于2011年调入规划总院经济所,从事经济研究工作。

  上述文件中载明,岳仲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多次猥亵不满12周岁儿童,猥亵行为间歇性持续长达5年左右,情节严重,且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鉴于岳仲金违纪行为发生时间较早,且为教育本人能够认识错误……经征求院工会意见,并经2020年7月24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岳仲金行政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根据《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重新确定岗位和工资(薪酬)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应。记者多次拨打其办公室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近日,李辉在社交平台上不断收到求助私信,大多数来自父母,控诉女儿年幼时遭遇性侵的惨痛经历。他们特意找到李辉,希望得到经验分享乃至精神支持。

  对于他们的痛苦,李辉感同身受。“必须勇敢站出来,向外界寻求帮助,包括律师、媒体等,不能恐惧,别害怕。”这是李辉给每一位受害者家长的第一条建议。

  李辉告诉《中国慈善家》,小冉目前状态还算不错,在大城市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工作表现也很出色。不过,她今年已过30岁了,还是单身一人,对异性有较高的戒备心理。这让父亲不免仍然有些担心,“完全从这段阴影中走出来,可能要花费一生时间。”

  作者:温如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IC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万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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