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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级网红诬告性骚扰,愿我们的同情心不再被利用
屡次三番的“狼来了”,只会让真正遭受性骚扰的女性的维权之路越来越难。

中国慈善家 · 2023-05-24

  三年前,某网红自曝遭到性骚扰的事件,如今出现反转,法院判定性骚扰指控为虚构。近日,该网红网络账号被封,引发广泛关注。

  2020年底,拥有千万粉丝的变装博主“Sien小慧君”(真名刘某慧)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消息,称受到MCN机构秦皇岛赤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度文化)总经理孙灏羽的性骚扰。据她描述,孙灏羽在微信上向其表白,暗示她脱衣服给他看,她甚至因此得了抑郁症。该公司部分主播也纷纷出来发声,印证了这一说法。

  但孙灏羽却对此否认,指性骚扰指控系刘某慧造谣,目的是为了逃避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为此,赤度文化将刘某慧和相关主播告上法庭。

  2022年6月,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刘某慧指控的孙灏羽性骚扰一事为虚构,刘某慧利用舆论施压赤度文化公司,以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为此,法院判决刘某慧在其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账号上向赤度文化公司道歉、澄清事实,向赤度文化公司赔偿5万元,并承担原告方律师费7000元。

  不论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是《民法典》,都明文禁止性骚扰。受害当事人及其同情者公开发声揭发性骚扰,符合公共利益,具有舆论监督的性质,这个道理无需多说。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少部分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借揭发性骚扰之名,行诽谤之实,这也会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名誉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网红小慧君被封号

就有人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因为性骚扰的私密性以及取证难等特殊性,加之广大群众一般认为女性不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的这种善良的认知,致使在现实生活中,极小一部分人会虚构性骚扰来达成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小慧君”案件之所以可以真相大白,正是因为“小慧君”等人的聊天记录被暴露出来,而这些在微信群内商讨策划造谣的聊天截图完全可以证明“小慧君”等人虚构性骚扰是奔着解约去的,目的是为了把解约费降到最低,甚至连“小慧君”自曝性骚扰时的哭诉也似乎有“台本”,类似的文案草稿被曝光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些强有力的证据,才帮助赤度文化公司澄清事实,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为孙灏羽洗脱嫌疑。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孙灏羽之所以可以维权成功,是因为拿到了微信群聊天记录这一关键的证据,否则想自证清白真的是难如登天。当“受害者”身份成了别有用心者的伪装,“加害人”如何自证清白,如何面对网络诽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成了法律和现实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对此,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亦或是《刑法》,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相信诽谤者本人也并非不知。但是,自证清白的调查难、取证难、确认难等问题,使得被诽谤者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孙灏羽的公司从业务蒸蒸日上到面临倒闭,虽然最后讨回了公道,却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根据判决结果,“小慧君”仅需在社交平台道歉,并作出一定赔偿。这与孙灏羽以及赤度文化公司遭受的商业声誉损失相比,简直是杯水车薪,不但无法给受害人以支持和鼓励,反令受害者们在无力感中更感焦虑。

  从法律上说,捏造性骚扰诽谤他人,一般属于民事侵权,涉及刑事责任的,也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但法律同时也明确,“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现实中的一些网络诽谤行为,涉及人员之广,受害人之多,影响之恶劣,甚至激起了舆论风暴,已经触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介入,让网络诬告、网络陷害、网络诋毁这些诽谤行为的始作俑者“立竿见影”地受到惩罚,要罚到其痛处,才是维护公平正义、发挥震慑作用的关键。

网络“狼来了”几时休?

  心怀叵测地诬告诽谤,或许可以得逞于一时,却不可能得益于一世。遵纪守法,谨言慎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才是网络空间的底线要求。在网红经济的时代,有些人为了追求名利,不惜编造谎言,利用公众的同情和愤怒,制造社会的分裂和对立,殊不知,这些博取同情的谎言或许可以在曝光初期引起网民振臂一呼,但等到其“翻车”后,便会迅速遭到舆论围攻和流量反噬,最终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可以预见的是,被“小慧君”虚构性骚扰伤害的不会只是孙灏羽一人,该事件还必将影响社会大众的同情心以及对性骚扰维权的途径。

  这起虚构的性骚扰事件,或将间接伤害到很多女性。我们曾经坚信“没有人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但现在“小慧君”却用行动给我们上了一课,为了利益真的可以没有底线。如果今后再遇到类似事件,还能不能选择相信?那些真正受到性骚扰的女性,会不会因此得不到正义的伸张?

  屡次三番的“狼来了”只会给真正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带来不好的结果,让她们的维权之路越来越难。要知道,以性骚扰为手段陷害别人的同时,也堵上了其他受害女性的发声之路,公众再看到类似事件之时,会心存疑虑,冷眼旁观,使真正需要被帮助的人被拒之门外。

  笔者期待,面对网民热议的舆论话题,司法机关能够及时介入,厘清“举报”与“诽谤”“诬告”的界限,捍卫法律的权威,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谴责为了不法目的或者流量编造性骚扰的谎言,但依然要维护网络合法维权的信心,我们更愿意鼓励那些身受性骚扰之苦的女性勇敢地说出自己的遭遇,积极地寻求帮助,尽早渡过生命中的寒冬。

  (作者系民建安徽省社会与法治委员会主任、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者:朱政

  图片来源:IC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万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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