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价值上亿的遗产,谁有缘接受它?
善缘留给有准备的机构。

中国慈善家 · 2023-05-17


  近期,一则捐赠新闻引发关注。陈济棠的儿媳陈伟君女士将其多年投资积累而来的数套房产捐给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价值上亿元人民币,并指定广州公证处和天河区政协作为遗嘱执行人落实遗嘱。

  陈济棠是民国知名人士,曾经主政广东八年(1929-1936年),被称为“南天王”。在主政期间,对广东的发展颇有建树,特别是在市政建设、经济发展、教育等方面有很大成就。1980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接见陈的另外一个儿子时说:“令尊治粤八年,确有建树。有些老一辈的广东人还怀念他。”

  新闻报道说,“这是广州公证行业有史以来,明确赠与国家用于公益、财产数额最大的一份遗嘱公证。”这句话,其实有点不准确。这笔财产其实是赠与给了社会,而不是国家,因为广州天河区慈善会是一个社会组织。

  关于这笔捐赠将用在何处,陈伟君女士说:

  “关于这笔捐赠的安排,我在遗嘱里写得非常清楚。我将财产交由天河区慈善会,首先是用于公益慈善,造福社会民生。比如天灾救灾、重大疾病等,可以使用这笔捐赠用于救助。此外,捐赠中的部分款项会用在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上,陈济棠曾利用这个地方建立广东军事政治学校并任校长,我希望大家可以通过这些建筑和文物去感知历史。

  在捐赠的财产中,还有一部分将用于搭建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交流互动平台,促进大湾区内的青年交流活动。我十分看好大湾区的发展,而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一个家庭,一所学校,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都会对青少年有很大的期待,我希望帮助搭建大湾区青少年交流平台,大家多沟通,就会多了解,也会更亲近。”

  在采访中,陈伟君一直也谈到陈济棠先生对她的影响,“陈济棠先生的为人十分打动我,他为人节俭,对儿子要求严格,同时,在一些事情的大是大非上,也展现了自己的爱国情怀。”

  这里必须要感叹一下这样的家风——由于陈氏家族有这样的家国情怀与人生境界,财富才会有这样的归宿,即归于公益事业。

5月11日,陈济棠儿媳、天河区政协香港顾问委员陈伟君(左一)在广州公证处将市值过亿的财产(含多处房产)通过公证遗嘱方式捐赠国家。图/广州日报
5月11日,陈济棠儿媳、天河区政协香港顾问委员陈伟君(左一)在广州公证处将市值过亿的财产(含多处房产)通过公证遗嘱方式捐赠国家。图/广州日报

大额遗产捐赠意味着什么?

  除了赞叹陈济棠先生家族的善举以外,我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这样一笔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体现了捐赠人对这个机构的高度认同与信任。那么,中国慈善组织(自注:这里我指的是中国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并不限于获得慈善组织认定的那些机构。下同。)是不是都可以像广州天河区慈善会那样获得大额的遗产捐赠呢?

  我心中的答案是,累积公信力才是慈善组织的根本,如果一个组织可以展现其充分的社会价值,应当从每月定期、小额以及持续的月捐开始做,然后才有机会获得偶发性的大额捐赠,在长期的运营后,才有可能获得一次性的遗产捐赠。这样的路径,考验的不仅仅是财务透明与执行效率,还包括时间,也就是公信力的日积月累。

  今天,我们看到,由于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很多在一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社工机构都面临很大的财务方面的困难。通过互联网筹款实际上很难获得什么成效,因为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并不会给组织带来太多的筹资能力上的提升。更多的是要靠不断和自己的利益相关方交流,展现组织的自信与价值,让捐赠人参与到组织的使命中来。

  此外,慈善组织关注遗产捐赠到底靠谱吗?

  据相关研究资料,中国的遗产捐赠在慈善捐赠总额中占比较低。从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多年来,遗产捐赠的占比基本稳定在10%左右。个人捐赠近70%,外加10%的遗产捐赠;企业捐赠的比例大概只占5%,其余是基金会等组织的捐赠。而中国的个人捐赠,近年来增长迅速,但占整个的捐赠额的比例仅在30%左右,企业捐赠一直以来都是占据近70%的份额。所以,这里还可以看出来,中国的个人捐赠以及遗产捐赠都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中国的慈善组织任重道远。

慈善组织如何专业地接受遗产捐赠?

  按照我的好友李辰阳公证员分享的经验,遗产捐赠一般分为六步,我结合自身的研究,简化、修改了一下,列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首先财产捐赠人签署财产捐赠文件。主要是如下五种:(1)遗嘱;(2)生前交割捐赠财产的捐赠协议;(3)遗赠扶养协议;(4)生前订立、死后捐赠生效的捐赠合同(也可以说是一种信托合同);(5)遗嘱信托。

  第二步,如是采用生前捐赠,那么财产捐赠人按约定时间交付捐赠财产予慈善组织即完成捐赠事宜。

  第三步,等待财产捐赠人死亡事实的发生,慈善组织拿到捐赠人的死亡证明。

  第四步,慈善组织为取得捐赠财产向司法部门提出接受遗赠的申请,以期获得司法部门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这又分两种情况,通过两种司法程序取得捐赠财产:

  第一种情况为无纠纷遗产捐赠,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按着公证(非讼)程序进行。

  第二种情况为有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的诉讼程序比较复杂,一般需要聘请律师进行。

  第五步,慈善组织依据公证文书或者法院支持的裁判书至财产登记部门(如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虚拟财产平台等)领取财产,办理捐赠财产转移登记,取得财产凭证,同时需要缴纳税款,或者同时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款。对于动产捐赠,如存款、书画、金银物品、收藏品等,直接清点移交保管,这属于遗产管理人职责范围,建议清点移交办理公证保全。

  最后一步,也就是第六步,慈善组织接受捐赠财产后,还要管理捐赠财产,包括出售转让不动产等行为,用于捐赠人指定用途并进行信息公开,这个管理过程会持续下去,直至捐赠财产全部使用完毕。

遗产捐赠在目前遇到什么困难?

  关于遗产捐赠所存在的困难,除了前面我所说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阶段尚处于早期所导致的慈善组织公信力亟待建立的问题之外,还存在一定的制度上的因素,最重要的就是类似不动产等非现金捐赠的税收优惠问题。在慈善组织接受不动产捐赠的环节,以及慈善组织未来处分(比如出售)不动产的环节,都可能产生巨额的税款,如果无法申请特别的税收减免,对慈善组织而言都会产生很大的负担,增加它们的顾虑。

  还有人提到一个困难:由于遗产捐赠比较专业,可能需要律师、公证处、信托公司、税务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专业人士的参与,而这样的专业人士不好找。在整个慈善行业的支持型组织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这考验的是一个慈善组织的资源调配和动员能力。一方面,慈善组织可以筹集到志愿服务资源,比如说这次的广州市公证处是免费办理的;另外一方面,可以列支合理的服务费用给到专业人士,这样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有利于形成相对专业的服务能力,并使之可持续。

  最后,我的朋友海燕和我分享了一个故事,就是某个她们近期去过的国家公园在疫情期间游客偏少,公园的主事者就决心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地修整公园内的道路;于是在今年,就有了一个很好的结果,修好的道路可以承载更多的游客,提升了公众满意度。

  同样的,一个慈善组织不能“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善缘也是留给有准备的机构的,如果能够在今天梳理好自己的发展战略,确认清楚自己机构的利益相关方,开展月捐,做好捐赠人服务,也就意味着未来就有了接受遗产捐赠的可能。

  (作者系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上海复观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者:陆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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