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贵州毕节女孩坠楼事件,留给我们的疑问
爱和鼓励,是孩子面对世界最大的勇气

中国慈善家 · 2022-11-17

  因被疑偷文具,贵州毕节一名十岁女孩坠楼身亡。

  根据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11月7日,学校附近文具店丢失商品,店主经查看监控视频后怀疑系女孩所为。11月9日,女孩到文具店购物时,店主暂扣其作业本和笔袋,并于次日中午,在女孩的作业本封面加上“重金悬赏,紧急寻人”字样并放置在商店门口,引发学生和家长的广泛关注。

  女孩的班主任获悉后,对其进行了安抚,同时电话联系女孩父亲。因其父回家时女孩已入睡,没有进行沟通。11月11日早晨7时14分,女孩离家进入电梯去往顶楼后坠楼。

  据最新消息,女孩家属和店主已达成和解,女孩家属表示不再提起诉讼。尽管在法律上店主或可免于刑罚,但并不代表他的行为没有违法。

  从新闻中可以了解到,丢失的文具价格并不高,但为了这3块多钱,店主却将女孩置于不堪的境地。他为何要对一个孩子抱有如此深的恶意?

  即使女孩真的没付钱,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店主也应该是与其家长进行沟通,而不是在还没有掌握女孩是否系真的“盗窃”的情况下,就擅自地将写有女孩姓名、班级的作业本,“展示”在人来人往的文具店门口。试想,面对伤害性和侮辱性如此之大的“指控”,就算是成年人也未必有足够的自辩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来面对,更何况是一个10岁的孩子呢?

  店主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令人唾弃,也触犯了法律!从民事角度而言,店家的行为涉嫌侵犯女孩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从刑事角度而言,店主的行为,还涉嫌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女孩的自杀确系因为店主张贴告示行为所导致,女孩的父母一旦追究起来,店主就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情节轻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店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可以给予罚款、拘留。

  一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的确令人痛心。但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这个案件中,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没有引起监护人和社会的足够重视。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对儿童的身体健康保护已予以足够的重视,但现有法律仍不能在体系上有效地保护儿童的心理健康。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设立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全方位保护屏障, 但是在实践中,无论是学校和相关机关、单位,甚至家长,往往关注的仅是儿童的人身安全,忽略了对其心理健康的培养。

  如今的孩子们,面对巨大的学习压力及生活琐事、人际关系等诸多因素,抗压能力普遍较差,一旦遇到困扰或挫折,如果未能及时开导劝解,久而久之就积压成疾,导致各种心理问题的发生。

  近年来,青少年儿童自杀、自残、离家出走的新闻屡见不鲜,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已经刻不容缓!那么,未成年人的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该由谁来化解呢?

  对于家长而言,应注重家庭陪伴,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外界的误解与质疑。要知道,孩子被误解的时候,往往出现在生活中的随机情境中,父母想要引导孩子,就应当尽量抓住这些机会,若当场来不及引导或者不便说服,事后也要尽快与孩子沟通。要知道,个体心理情绪的决策,很多时候就在一瞬间。面对误解和质疑,孩子本身就会产生信任危机,在心理上排斥外人,所以,作为父母,无论什么情况,一定要毫无保留地站在孩子的身边,主动帮助孩子扭转心理态势,避免冲动下的恶性决策。本案悲剧的发生,与女孩父亲没有及时与孩子进行沟通应当有一定的关联性。

涉事的莎莎文具店。

  对于学校而言,也应主动履责,真正担起教育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重任。学校应尽快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高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挫折应对教育等等。在发生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件时,应当及时与家长、教育主管部门、社居委、村委会等联系沟通,密切关注孩子的精神状态。同时,还要制止其他学生随意传播谣言,及时帮助受害孩子正名。必要时,还应引入专业心理医生进行介入性辅导,帮助受害孩子尽快摆脱困境。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尽快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政府部门的权利,不断加强政策研究、理论创新和加强政策宣传,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并统筹妇联、青联、街道、居委会的力量,弥补家庭和学校保护的缺失。

  更重要的是,应尽快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的立法体系,精准定性生理健康保护和心理健康保护的差异性,细化危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行为的追责主体,编织一张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法律“安全网”。

  每个悲剧的背后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原因,我们在关注悲剧本身的同时,更应该发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防范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给孩子创造一个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笔者相信,只要家庭、学校、政府联起手来,提高各方的责任心,筑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篱笆,用爱来温暖他们,让每个受委屈的孩子都能够勇敢地走出困境,本案这样的悲剧也会越来越少。毕竟,爱和鼓励,才是孩子背后强大的力量,更是孩子面对世界最大的勇气。

  (作者系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者:朱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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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编辑:万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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