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慈善研究院
影响力慈善研究院是如何理解“技术公益”的? | 影响力慈善研究报告⑧

中国慈善家 · 2024-04-18

  编者按:

  今年,影响力慈善研究院发布《技术公益影响力研究》报告,将技术公益定义为“技术赋能社会问题的公益解决方案”,并从三个维度进行研究:创新性、多样性的技术维度;重大性、突破性的成果维度;多元性、慈善家相关性的机构维度。同时,选择十个案例开展技术公益研究,由李劲担任课题组组长,李劲、鲍安琪、姚楠、林伊人等执笔,邹琦担任文字编辑。

  课题报告将分为I概述系列与II案例系列,以推文形式共分17期进行发布。课题组长李劲撰文从“技术公益”的缘起、发展特征和影响力等方面,阐明研究观点。本文为概念论述系列的第5期。

  “技术公益”概念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被严格定义过。从早期潘柱廷的定义“技术人用技术支持公益”,到腾讯的定义“社会专业力量通过技术能力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公益行动”,再到大柠檬公司的定义“组织以改善社区和生活为目标导向,而使用技术来攻克大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各有侧重。

  在本研究中,我们参考此前中外对于“技术公益”概念的理解,基于影响力慈善重视成果与行为方式之间的关系这一基本方法论,重点关注技术为公益带来的最重要变化,将“技术公益”定义为“以技术赋能于社会问题的公益解决方案”。该定义聚焦“技术”“赋能”和“公益解决方案”三个关键词,也成为我们理解“技术公益”的三个重要维度。

  “技术”的含义辨析

  “技术公益”定义当中包含“技术”一词,并不意味着技术的含义不言自明。相反,在技术公益的语境当中,技术的含义是什么,以及技术的外延包含哪些内容,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第一,技术与科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技术公益不等同于科学公益。技术与科学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技术处于应用层面而科学处于理论层面。

  中文语境中一般将科学与技术合称为“科技”——这或许是“科技公益”或“科技向善”这类术语的来源,而英文中一般将科学与技术作为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加以区分。《科技与慈善可持续发展行动报告》和《科技在社会公益领域的应用》两个文件都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门说明。

  前者在项目背景中即说明“社会上习惯于把科学和技术连在一起,统称为‘科技’。实际二者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科学解决理论问题,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后者在第一节案例综述中也明确指出“科学不考虑实际应用,属于哲学范畴,着重解决理论问题,追求真理和知识。技术解决实践问题,追求应用价值和实用性。科学引领技术发展,技术是科学的应用。本报告遵从社会习惯,沿用科技一词,但含义上侧重技术层面”。

  本研究遵从国内大多数实践者的用法,同时也为了与国际上的通行用法tech for good保持一致,沿用“技术公益”的说法。

  第二,技术公益语境下的“技术”隐含了高新和自然科学技术两层含义,既不指向传统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的“低科技”(英文中有“高技术high tech和“低技术low tech”概念而没有“高新科技”概念),也不是与社会科学相关的技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社会科学也产生了大量专业技术,如三一基金会对“科学公益”在技术层面的定义主要是指社会科学技术),而主要是指第三次工业革命以来的高新技术。

  本研究中对技术外延的分类采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联合发布、修订完善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内容,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而不是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或互联网技术。

  从实践上看,生物技术(包括基因技术和脑科学技术)、医药技术、环境技术、能源技术乃至空间技术,都可以在技术公益中发挥关键作用。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图源/知法狮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图源/知法狮

  为什么重视“赋能”概念?

  “赋能”就是“赋予能力”的意思,意即提升某个对象的能力,提升效果和效率,与公益行业早期常见的“能力建设”概念非常接近。

  按照腾讯的理解,可提升的能力包括项目能力、运营能力、传播能力和动员志愿者的能力;在图鸥的实践中,借助ICT技术加强公益机构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传播的效果,和组织技术人员参与技术公益(黑客马拉松)、通过“协同设计”共同探索解决方案,是机构的两大旗舰项目。

  公益机构的最主要使命是解决社会问题,特别是以创新的方式解决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基于本研究院的影响力慈善方法论中对慈善成果的强调,我们认为技术“赋能”公益从而提升“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效果和效率,是技术之于公益最本质的意义。

  在今天的技术公益实践者中,不仅这个意义上的技术赋能已经达成普遍共识,而且越来越多的实践者也已加入这个行列,本研究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对案例对象的赋能成果和赋能行为进行考察。

黑客马拉松 

图源/SegmentFault Hackathon
黑客马拉松 图源/SegmentFault Hackathon

  为何强调解决方案的“公益性”?

  在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的今天,企业和公益组织都可能成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者(且前者的力度和规模要大得多),如果仅从社会问题得到解决的角度去定义,那么企业的诸多商业行为也不免被包含其中,如公众的便利出行,即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企业运用新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

  但公益不仅包含“公共性/社会性”含义,也包括“志愿性”含义,即非交易性、非强制性和非义务性维度。在技术公益实践早期,参与者主要是技术人员,其行为具有非常明显的志愿性特征。在机构和公司越来越多地成为技术公益实践行为主体的今天,考察这些机构和公司的行为是否具有志愿性,对坚持技术公益的公益本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研究中的案例主体大多数是企业,因而在做“技术公益”的定义时,除了考察其行为的公共性,同样考察其行为的“志愿性”。对企业而言,对“志愿性”最重要的考察维度就是其行为目标的非营利性。

  必须承认,由于研究中大多数企业主体的“技术公益”实践并没有进行严格的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因此要真正衡量和认定“非营利性”是非常困难的。对此,研究团队采用“反事实”的方法,对企业技术公益实践的非营利性质进行界定:如果以营利为目标,这些技术公益行为将不会发生。

撰文|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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