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当无偿献血者的家人需要输血,如何保障捐赠者权益
症结藏在法律模糊地带和地方规则碎片化之中

中国慈善家 · 2026-03-09

      河北邢台的闫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坚持无偿献血22年,累计献血16500毫升,相当于3个成年人的全身血量,却在家人申请输血费用减免时屡屡被拒,1980元的输血费用迟迟无法报销。

根据《献血法》,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按地方规定减免用血费用。但在很多地方,像闫女士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

何以如此?

 

规则碎片化

从大学时期首次献血开始,闫女士先后在上海、河北、江苏等地7个城市献过血,34次无偿献血记录见证了她的公益心。

今年2月,闫女士的婆婆突发胃出血在邢台住院,输血花费1980元。闫女士想到了自己的献血记录,以及《献血法》里的减免规定。然而,在《河北省献血条例》中,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并未被纳入减免范畴。而在她的另一个献血地上海,“献血者配偶的父母”被列入免费用血范围,但又设置了5年的时限——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按献血量5倍免费用血,5年后仅能等量减免。闫女士的部分献血记录超出时限,申请就此被拒。

“我不是在乎这一千多块钱,就是觉得寒心。”闫女士告诉《中国慈善家》。

这些问题的症结藏在法律的模糊地带和地方政策碎片化的规定之中。1984年,原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就在全国倡导无偿献血。1998年《献血法》正式实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无偿献血的基本原则,也开启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公益时代。

闫女士在22年里累计献血34次,献血量达16500毫升,相当于3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总量。

彼时,中国人口流动率很低,城乡、区域间的人员往来相对有限,《献血法》授权地方制定亲属用血减免细则,成为适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用血供需差异的权宜之策。

曾参与《献血法》起草工作的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教授向《中国慈善家》回忆,立法之初,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悬殊,信息化水平低下,全国统一的用血标准既无法落地,也难以满足不同地区的实际需求。

“定低了,发达省市觉得激励不足。定高了,不发达地区的财政和采供血机构难以承受。”因此,赋予地方政策制定权,既为了兼顾各地实际,也希望通过省际间的良性竞争,推动无偿献血制度的完善。

30年过去,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近4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跨城工作、生活、就医成为常态。献血地点也不再局限于籍贯地,可能是上大学的城市,也可能是工作地,甚至是在出差、旅行的途中。

“随着人口跨省流动常态化,加上全国血液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地方各自为政的结果是规则碎片化,异地用血报销难、待遇不均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说。

记者查阅多地献血条例发现,仅亲属范围一项,有的省份仅限定配偶、父母、子女,有的省份则包含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甚至扩大至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血量限额上,有的省份累计献血400毫升即可终身减免,有的省份则按献血量的倍数设定减免标准;在报销时限上,大多省份无时间限制,少数地区则设定5年有效期。

目前,上海市血液中心为闫女士申请了“献血者关爱”项目,为其报销了600元。

 

血液信息的孤岛效应

卓小勤认为,1998年《献血法》的立法初衷并无问题,但二十余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技术、人口流动格局都发生了质的飞跃,而法律条款却几乎未作调整,授权地方的模糊性规定,逐渐演变成了献血者权利保障的“灰色地带”。

这种模糊性,首先体现在亲属用血减免的核心定义上。《献血法》仅原则性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却未对“直系亲属”作出明确界定,也未设定全国统一的减免底线。这就导致地方在制定细则时,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各省政策五花八门,甚至同一省份的不同城市,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

邓勇对此也深有感触,他发现部分省份的减免政策仅针对血液的成本费用,不包含临床诊疗、输血操作等费用,而公众普遍认为“无偿献血就该亲属全额免费”,这种认知差异极易引发矛盾。

“公众的诉求体现了朴素的公平观,但并不完全妥当。血液的采集、检测、储存、运输都存在刚性成本,全额免费会加剧财政和采供血机构的压力。”邓勇告诉《中国慈善家》。

除了亲属用血规定模糊以外,异地用血也往往遭遇报销难题。山东省日照市铁先生是一名有着13年献血经历的献血者,当妻子在济南就医需要用血时,他手持日照的献血证,却被医院告知“异地献血记录无法认可,需要重新备血”。他多次往返于日照和济南,联系两地的血站和医院,最终还是无果。

据了解,《献血法》实施之初,我国的信息化水平低下,全国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台无从谈起,这也是当时授权地方制定政策的重要原因。但如今,网络技术、AI技术早已成熟,全国联网的技术条件完全具备,可血液信息的“孤岛效应”却依然存在。

卓小勤表示,当前我国采供血、临床用血、医保报销三大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无法互通联动,这是导致跨省用血报销难的根本原因。“献血者在某地献血,记录保存在该地的血站系统中,在异地用血时,医院的临床用血系统无法查询到其献血记录。而医保报销系统又与前两者脱节,即便能查询到记录,也无法实现直接减免。”这种系统间的壁垒,让无偿献血者不得不往返于献血地、用血地之间,提交各种证明材料,跑腿耗时不说,还常常因为材料不全、信息不符而无法报销。

邓勇表示,目前,浙江、广东、安徽等地都已实现医院出院直免、跨省线上报销,规则清晰透明。这些地方的经验已经成熟,可供其他地方参考、复制。

专家认为,无偿献血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法律的保障、制度的支撑、管理的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如果献血者的付出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谁还愿意参与无偿献血?”卓小勤说,只有让献血者感受到温暖,让他们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让无偿献血的公益之火持续燃烧。

 

建立双层制度

专家普遍认为,在出台30年之后,《献血法》有必要进行修订,以回应时代的要求。在全国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应给无偿献血者颁发荣誉优待卡,实行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免缴公共医院普通门诊的诊查费)。

2025年年底,国家卫健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献血年龄上限从55岁上调至65岁,无偿献血者亲属用血减免范围从“配偶和直系亲属”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并允许省级政府规定其他近亲属的减免政策。

专家认为,《献血法》的修订,核心是要建立“全国统一核心标准+地方差异化优待”的双层制度,既要兼顾全国的统一性,又要考虑地方的差异性,让无偿献血者的权利保障有章可循。

卓小勤认为,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网络是基础。他建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平台,打通采供血、临床用血、医保报销三大系统,实现献血记录、减免资格、用血信息的全国实时互认。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医院直免结算制度,取消“先垫付、后报销”的模式,让无偿献血者在用血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

针对地方政府的顾虑,他建议建立献血地与用血地的费用清算机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用血减免成本,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邓勇则建议,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达400毫升即可终身免交血液成本费,亲属减免与累计献血量挂钩,按献血量的一定倍数设定减免标准。统一报销时限与核算口径,取消不合理的时间限制。

针对民众普遍担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卓小勤提出“匿名化献血+献血码与身份证关联”的建议。通过技术手段,既保护献血者的个人信息和生物信息,又防止献血码商品化,让献血者放心献血。

“以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技术和财政实力,建立全国统一的无偿献血权利保障体系,完全具备条件。”卓小勤说。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的闫女士未具全名。)


作者:温如军

图片来源:IC、受访者提供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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