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金锦萍:超越性别对立
差异不应导致等级,多样性应当成为财富

中国慈善家 · 2025-10-13

金锦萍在“奔流·女性公益30+”主题活动上发言。
金锦萍在“奔流·女性公益30+”主题活动上发言。

当我看到“女性公益”这个表述时,我就在想一个问题:女性公益是指“为女性的公益”还是“女性为的公益”?在两者之间,这个汉字承载的不仅是语法功能,更蕴含着公益伦理中关于主体性与客体性的深刻命题。

当我们移动一个字的位置,实际上是在调整看待社会问题的焦距,重新定义公益实践的价值取向。

女性公益作为制度文明的修复机制

“为女性”的公益,恰是弥补历史和制度对于女性的“亏欠”。这种“亏欠”是客观存在且结构性的。

纵观历史,女性在教育权、经济权、身体自主权和公共话语权等方面,都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外。这种剥夺造成了深远的后果,至今仍表现为就业歧视、性别薪酬差距、领导层性别比例失衡、针对女性的暴力等诸多社会问题。“为女性”的公益,正是直面这一笔“历史欠账”,在偿还社会长期以来对女性发展与安全的“基础债务”。

承认亏欠,不是要挑起对立,而是厘清事实,为公正的修复奠定道德基石。

“为女性”的公益呈现出丰富多元的实践形态。从最基础的物质援助——如为偏远地区女童提供卫生用品、为单亲母亲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到更深层的制度支持——例如设立女性法律援助中心、推动完善反家暴立法;从关注身体健康——例如宫颈癌筛查、孕产期保健项目,到促进精神成长——女性领导力培养、女性心理健康支持等公益项目。这些实践如同多棱镜,折射出女性在不同生命阶段、不同社会境遇中的多元需求。

2023年1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马寨村,巾帼志愿者为困难妇女送去“母亲邮包”。
2023年1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马寨村,巾帼志愿者为困难妇女送去“母亲邮包”。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劳迪娅·戈尔丁教授对“贪婪工作”模式的研究,揭示了劳动力市场如何通过看似中立的制度设计,系统性地将需要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的劳动者边缘化。而医学史上对宫颈癌研究的长期忽视,则暴露出知识生产体系中的基于性别的结构性盲点。这些现象印证了一个深刻洞见:我们必须认识到“女性之弱,非女性之过”。

女性的弱势地位,往往是制度安排、文化传统、社会结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女性个人能力的欠缺。我们从事“为女性”的公益,不仅仅是在帮助弱势群体,而是在修复这个让某些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系统。这种认知转变至关重要——它让我们从道德同情走向制度反思,从个体救助走向系统变革。

但是,弥补“亏欠”的根本目标,绝非制造性别对立或鼓励女性复仇。弥补“亏欠”旨在拆解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追求的是一个让所有人——无论性别——都能公平发展的环境。而性别对立则试图颠倒压迫关系,用一种不平等取代另一种,这只会导致社会的撕裂与循环的仇恨。

弥补“亏欠”的理念是正义与和解,它着眼于修复伤害,共同开创更美好的未来。复仇的理念则源于仇恨与怨愤,沉溺于以牙还牙的破坏性循环。真正的弥补行动,受益者是整个社会。女性获得解放的同时,男性也从“男子汉气概”的刻板束缚中解脱出来,得以更自由地参与家庭生活和情感表达。

因此,“为女性”的公益是一场 “共建”的邀约。它需要男性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共同挑战那些也束缚着男性的陈旧观念。这场共建的方向是“赋能”,是让每个人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非“剥夺”。

事实上,在今天所呈现的诸多优秀的“为女性”公益项目中,我们能看到男性的积极参与。比如一些反家暴项目中,男性法律人和社会工作者为施暴者提供行为矫治;在女童助学计划里,男性教师主动挑战性别刻板印象,鼓励女孩学习理工科;大量“为女性”的公益项目得益于男性的捐赠和支持。

是的,性别平等事业需要所有人的参与,男性不仅是同盟军,更是共同受益者。因为一个更加平等的社会,意味着更和谐的家庭关系、更丰富的创造力以及更稳定的社会结构。

女性智慧与公益创新

然而,若将视野局限于“为女性”的补偿性公益,我们就错过了公益事业更富生命力的部分——“女性为的公益”。在这个维度上,女性不仅仅是需要被赋能的客体,而是成为公益创新的主体和源头。女性智慧在公益领域的创新实践,呈现出独特的方法论和价值。女性在公益领域的积极参与,为整个社会生态带来了不可或缺的视角和方法。这些特色的形成,与女性在社会结构中的共同经历、被赋予的角色以及由此积累的独特智慧密切相关。

其一,深化社会议题,弥补结构性盲点,关注特定弱势群体。由于对社会公平和个体福祉有更切身的体会,女性主导的公益项目往往能更敏锐地发现并回应那些被主流视野忽略的议题,尤其是与女性和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一者深化了性别议题。如推动反家庭暴力、防治乳腺癌、消除“月经贫困”、支持女性职业发展等,这些议题直接关乎半数人口的生活质量与发展权。二者,尤为关怀儿童与家庭。许多项目深入关注女童教育、婴幼儿健康、家庭教育支持以及留守妇女儿童的心理健康,从社会最小单元入手促进整体福祉。三者侧重赋能特殊群体。公益项目常触及单亲妈妈、贫困母亲、残障女性等面临交叉性困境的群体,致力于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支持。

其二,强调关系构建、社区深耕与长效赋能。诸多女性公益实践展现出一种“柔性而坚韧”的特质,其方法论注重内在、长期和根本性的改变。更为注重关系驱动与社区网络,擅长通过建立信任、情感共鸣和社区纽带开展工作。这种方法使项目能真正扎根基层,理解复杂微妙的本土需求,从而设计出更具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例如,在社区环保、垃圾分类等议题上,从家庭生活切入的动员往往效果显著。同时重在“赋能”而非“救济”,公益行动的核心目标不仅是提供临时援助,更是通过技能培训、心理支持、领导力培养等方式,激发受助者自身的潜能,实现从“受助”到“自立”的转变。而且注重沟通与共情,女性对个体处境和情感需求有较高的敏感度,能更好地倾听和理解,这在处理家暴受害者心理创伤等需要高度信任的议题时尤为关键。

其三,见微知著,从生活实践出发,推动系统性改善。女性公益的议题常常源于对日常生活的深刻洞察,从具体而微的痛点入手,却能牵引出更深层的社会变革。关注从微小处入手提升生活品质。如社区安全、食品安全、普惠育儿、老年护理等,这些议题直接关联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幸福感。继而通过实践推动政策。许多女性公益项目不仅是服务提供者,更是社会倡导者,通过扎实的田野实践,为相关公共政策(如反家暴立法、母婴室建设)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证据和支持。

其四,倾向于包容与共享的领导力的合作模式。组织文化上,许多女性公益领导者更注重构建扁平化、协作式的团队。既鼓励团队成员共同参与,汇聚集体智慧,又善于连接各方资源,形成合作网络,共同应对挑战。

需要强调的是,将这些特点归纳为“女性公益的特色”,是为了描述和肯定一种由特定社会经验孕育出的宝贵实践范式,绝非要将公益领域二元对立化。事实上,这些注重关系、赋能和社区的方法,不应该是所有公益实践都应该可以习得的吗?不应该是所有公益项目都应重视的吗?

3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龙泉社区,外卖女骑手展示领到的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知识手册。
3月7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龙泉社区,外卖女骑手展示领到的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知识手册。

女性公益创新的启示在于:改变不一定需要宏大的叙事,而是源于对每一个具体生命的真切关怀,源于将日常经验转化为社会创新的能力。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变革方式,或许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智慧。

构建性别友好的公益新生态

当我们深入探讨“为女性的公益”与“女性为的公益”时,会发现二者实则共同指向一个更根本的命题——如何构建真正性别友好的公益生态。

这不是简单地在既有体系中为女性争取空间,而是要重塑公益领域的制度逻辑,使“为女性”的补偿性正义与“女性为”的主体性创造得以有机统一,相得益彰。

首先,在价值理念层面,要实现从“弥补缺陷”到“激发潜能”的范式转换。优秀的公益制度应当既能通过“为女性”的公益项目矫正历史形成的不公,又能通过“女性为”的公益实践释放女性的创造力量。

其次,在组织治理层面,要建立多元参与的共治机制。有效的公益组织往往能够巧妙平衡“为女性”与“女性为”的双重目标。比如在理事会构成中,考虑兼具受益女性代表、女性公益人和支持性别平等的男性盟友。这种制度设计既确保了女性主体性的发挥,又避免了性别对立,使不同背景的智慧得以融合创新。

更重要的是,在运作模式层面,要创建支持持续性创新的制度环境。这包括建立长期主义的资助体系,认可关系维护、能力建设等隐性价值;设计灵活弹性的人力制度,让照料责任不再成为职业发展的障碍;构建知识共享平台,使女性公益人的实践经验能够转化为行业公共财富。

构建性别友好的公益生态,其精髓在于创造这样一个制度环境:它既能敏锐地识别和修复系统中的性别不公,又能充分地信任和激发女性的创造力量;既能为弱势女性提供必要的支持,又能为所有性别的共同发展开辟空间。这样的制度创新,不仅关乎女性权益,更关乎整个公益行业乃至社会文明的进步。

公益作为人性的修炼

当我们深入审视基于性别差异的社会权力结构时,不得不直面一个令人深思的事实:这种延续千年的制度性失衡,实则映射出人性中某些深层的阴暗面与贪婪本性。权力结构的长久倾斜,不仅源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更折射出人类对控制欲的迷恋、对既得利益的固守,以及对“他者”(或者“异己者”)的恐惧与排斥。

这种失衡的权力结构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我们集体潜意识中的阴影:将性别差异异化为等级秩序,将生理特征扭曲为价值评判,将多元禀赋简化为优劣标签。这种异化过程的背后,是人性中对确定性的过度追求,对差异性的本能恐惧,以及力图通过建立等级来获取安全感的心理机制。正如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父权制的深层根源不在于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而在于人类心灵对支配与控制的内在渴望。

然而,公益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超越这种人性局限的实践路径。真正的公益精神,要求我们首先坦诚面对自身的人性阴暗面,认识到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支配他者的欲望。这种自我觉察,是迈向超越的第一步。当我们意识到自己既是权力结构的受害者,也极有可能成为其共谋者时,才能产生真正的同理心与变革动力。

公益实践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人性修炼。它要求我们克服本能中的占有欲,学会“生而不有”;战胜内心对不确定性的恐惧,践行“为而不恃”;超越小我的利益计算,追求共同的福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是在帮助他人,更是在雕琢自己的灵魂,克服人性中的贪婪与狭隘。

因此,当我们谈论超越性别对立时,实际上是在探讨一个更根本的命题:人类能否超越自身的天性局限,建立更加文明的存在方式?公益事业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充满希望的答案: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和文化建设,我们完全可能打破千年来的权力结构惯性,创造更加平等和包容的文明形态。

这种超越之道要求我们建立新的文明共识:差异不应导致等级,多样性应当成为财富。就像交响乐中不同乐器的和鸣比单一音色更丰富,人类社会的进步也需要不同性别的智慧共创。当我们能够欣赏每种性别的独特价值,当“刚毅”与“柔韧”、“理性”与“感性”都获得同等的尊重,人类文明才能真正迈向成熟。

事实上,公益事业深层的意义,不在于它解决了多少社会问题,而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条修炼人性、升华文明的路径。在这条道路上,我们既是建设者,也是被塑造者;我们创造着更加美好的世界,也被这个世界重新塑造。这或许就是公益最深刻的悖论与魅力所在。

各位朋友,今天我们实际上进行了一场关于公益本质的对话。我们今日探讨的“女性为的公益”与“为女性的公益”,早已超越了简单的性别议题。我们实则是在叩问一个更为根本的命题:哪一个生命不是生命?哪一种痛苦不值得被倾听?哪一种绽放不值得被见证?

公益的本质,正是对“分别心”的超越。我们习惯以性别、种族、阶级等等划分界限,却忘了每一道界限都是对生命完整性的割裂。真正的公益,不是强化“我们”与“你们”或者“他们”的区隔,而是体认到:当一位女童因贫困失学,当一位母亲在家庭与职场间艰难平衡,这不仅是“女性的困境”,更是整个社会生命力的损耗。

正如大地不会问种子是玫瑰还是麦穗,只是平等给予滋养一样,当我们终于学会以完整的眼光看待彼此,性别、种族、阶级……的标签将会自然脱落,留下的将是众生平等的本来面目——每一颗心灵都值得尊重,每一种存在都蕴含庄严。或许,公益的终极意义就在于: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我们实现自我生命的圆满;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路上,我们抵达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样一个未来:当“为女性”和“女性为”不再简单区分施与受,当公益成为所有人共同参与的生命实践,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更加丰盛的世界——在那里,每一个灵魂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每一种存在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因为公益本身就是对生命最深的礼敬。请相信:人性幽暗之处,正是公益点亮之地。

(作者系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为作者在“奔流·女性公益30+”主题活动上的发言。)

作者:金锦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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